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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为掌握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更好地为制定政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决定对2007年度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应予以高度重视,配备精干人员,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要确保质量。各县(市、区)应按要求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确保调查质量。
三、要按时上报。请各县(市、区)在2008年2月29日以前将新乡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和新乡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报市农办产业化办公室。上报的调查统计表需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696375;
传 真:3696359;
电子邮箱:nycyh2006@sina.com。
附件:1.新乡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2.新乡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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