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组织对上级的规定、指示及本机关决定的落实工作;负责处理机关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机关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承担机关全会、主任办公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书处理、机要档案、办公自动化、信息、保密、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接待等行政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联系电话:3696350、3696359(传真)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机关及二级机构的思想政治工作;承办人事、干部、工资福利、工作目标考核、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及二级机构的党务、群众、社团工作。
联系电话:3696352
综合科
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收集、整理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对全市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测、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全市农村经济工作的汇总、报告及综合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筹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负责全市农村经济工作的评比评先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经济典型的总结、宣传、报导工作。
联系电话:3696373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办公室
负责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农民承担的教育集资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农民负担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民负担的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3696353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指导全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并组织督促、检查;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审核、审批、申报工作;负责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联系电话:3696375
扶贫规划科
负责制定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拟订扶贫开发资金的分配方案;拟订扶贫开发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扶贫资金、贷款的拨付和回收、监督检查;审计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扶贫开发的各项统计工作;承办新乡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025220
扶贫开发科
负责拟定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制度和工程管护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扶贫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审核、审批、申报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联系电话:2023638
科技开发科
拟定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扶贫开发的专家咨询;承担扶贫开发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技术培训和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的对口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小浪底水库移民在新乡市的安置及后期开发工作。
联系电话:2033383
农村改革试验科
负责农村政策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指定的试验课题的拟定、申报、评估、论证工作;负责本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试验项目的拟订、申报、评估、论证工作;负责制订全市试验课题和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及其他试验区办公室的联络;负责试验项目及其他项目的争取工作;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3696370
农村改革监测科
负责本市试验数据的采集、测定、分析、报告;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全市试验资金的计划、管理、投放、核算和监督;负责试验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联系电话:3696370
新乡市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乡市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移民工作,落实有关移民政策,制定年度移民安置计划,制定和落实移民安置规划,监督指导移民项目实施,上报移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解决处理移民计划安置中的问题,扶持移民发展生产;制定落实财务制度和资金使用办法,分配和监督管理各县(市)移民资金,上报移民资金执行情况,接受上级资金审计和协助对下级资金审计。内设计划安置科、资金管理科、秘书科。
联系电话:2047423
新乡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乡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新乡市农村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的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内设计划科、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2047713、2047711(传真)
新乡市县域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新乡市县域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按照指导委员会的安排和要求,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报道等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反映情况;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对支持服务县域经济的职能部门进行督察;完成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696370
新乡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标准以及考核方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反映情况;对支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能部门进行督查和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3696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