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豫晋交界的太行山东南麓,总面积2007平方公里。其中山区丘面积1419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0%。全市辖22个乡镇,533个行政村,78万人,84万亩耕地;其中山丘区14个乡镇,296个行政村,32.7万人,耕地28.6万亩,人均0.81亩。2005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91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50元。
近年来,辉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紧紧围绕消除贫困人口,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三年来累计投入扶贫资金近4亿元,完成了大批人畜饮水、交通、公路等工程项目,实施了搬迁扶贫试点,大大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活生产条件,促进了贫困乡村农业结构调整,使贫困乡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5年底辉县市除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的的乡村外,大部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经过几年来的攻坚扶贫,辉县市已从全面扶贫开发进入区域性攻坚扶贫阶段,贫困人口大部分集中在6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乡,121个的扶贫开发重点村,其居住地多为深山区和植被覆盖率较低的石山区。特别是长期生活在深山区的独居户、分散户,几乎与世隔绝,缺乏必要的生活生产条件和脱贫致富的能力,是典型的弱势群体,更是新世纪辉县市扶贫开发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据统计,辉县市还有8 个乡镇,58个行政村,261个自然村,2441户,8397人,居住地生存条件十分恶劣,改变现状难度较大。它们的共同特征:一是生活生产极度困难。生产条件差,耕地少,土层薄、一般耕作方式为一年一熟,耕地的年产出能力多在260公斤以下。所居房屋以土石结构为主,阴暗潮湿,难以挡风遮雨。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突出表现为“四难”即: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看电视难。行路难:张村乡黄道水、宰河、流河,拍石头乡海棠厂村,黄水乡土梯、龙水梯村等11个村至今未通汽车。吃水难:大部分山区贫困村正常年份村民依靠政府扶持修建的水池、旱井、水窖蓄积雨水,基本可以解决吃水。但一遇干旱,人畜饮水仍无保障。就医难:由于远离城镇、公路和村办医疗点,因病致残、致死的事时有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更是常见现象。看电视难:独居户没有用上电的无法看电视,用不上电的大多又买不起电视,且很多地方是电视信号盲区,根本看不成电视,他们看不到电视节目,听不到广播,更安装不起电话。三是智力开发程度较低。部分自然村由于地理条件的制约、远离学校,儿童就学十分困难;成年人文盲、半文盲率比较高。因为文化程度低,村民思想普遍落后,观念陈旧,缺乏生存致富技。由于自然条件的难以改变,这些贫困人口就地脱贫十分困难,必须实施搬迁扶贫。
2003年,辉县市组织编制了《辉县市搬迁扶贫开发规划(2004-2010)》。在省、市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4—2005年共搬迁338户,1445人。2006年辉县市拟实施搬迁扶贫296户,1314人。包括南寨镇北岸泉、大院、营寺沟、柿园、东坡、三官庙,计40户,178人,迁入地为南寨镇北寨村;拍石头乡海棠厂、宝泉洼、松贡水、横岭、黑沟水、蒿坪、张泗沟,计120户,512人;迁入地为百泉镇富庄村;并村搬迁上八里镇回龙村100户,457人,并村搬迁薄壁镇白云寺村36户,167人。辉县市的扶贫搬迁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辉县市搬迁扶贫的基本成效
辉县市搬迁扶贫工作总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2003年至2004年,调查研究制定规划阶段; 2004年至2006年,搬迁规划实施阶段。到2006年9月底,辉县市共搬迁338户,1445人,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的。
一是解决了搬迁户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据统计,辉县市共有2441户、8397人,需要搬迁扶贫,才能解决温饱。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居住在深山区,土地产出率很低,生产的农特产品,难以变成商品,不能增加收入。已经搬迁的338户、1445人告别了食不裹腹、与世隔绝、灾害频发的恶劣环境,溶入到现代文明中。无论是水、电、路、上学、就医等条件,还是就业增收的渠道,都与过去形成了天壤之别,加上这些搬迁户吃苦耐劳,收入增加很快。
二是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山区人口居住分散,地理条件差,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难度非常大,就地扶贫投入大、成本高、效益低。现在实施扶贫搬迁以后,政府投资一次性解决了水、电、路等基础性设施,一劳永逸,事半功倍,极大地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改善了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搬迁区域的共同点,就是在贫瘠的坡耕地上掠夺式经营,造成水土流失,生态恶化。实施扶贫搬迁,减少了林木砍伐,杜绝了毁林烧炭等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使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近年来辉县市退耕还林1100多亩,减少了水土流失,增强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通过实施搬迁扶贫,同时改善了搬迁户的生产生活环境,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了生产生活质量。加快了劳动力和土地的合理流动、流转,促进了产业分工,推进了农村城镇化建设。
四是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搬迁扶贫是一项德政工程。搬迁户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搬迁的好处,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使搬迁对象“搬得出来,稳得下来,富得起来”,辉县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支持、引导搬迁对象,开拓就业致富门路,增加收入。辉县市扶贫办优先安排搬迁户青壮劳力参加贫困地区劳务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1—2项就业技能,帮助搬迁户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绝大部分搬迁户在生活、生产条件得到巨大改善的基础上,在当地乡村干部及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都选准了各自的致富门路。上八里镇西坡村48户搬迁户,其中30户从事林果种植业、10户从事养殖业、8户从事其它行业。如搬迁户李记祥全家6口人,搬迁后搞起了养殖业,养猪60头,年收入可达7000元;搬迁户谭光栓全家7口人,年初搬迁后承包果园8亩,今年林果收入达8000元。上八里镇回龙村搬迁户中的青壮劳力已全部安排了就业,因回龙村属风景旅游区,其中有18户从事餐饮服务业;4户从事了商品零售业;20户从事了旅游运输业;8户从事了其它经营行业。搬迁户张蔡云全家4口人,搬迁后本人到村旅游公司就业,爱人在家办起了家庭旅馆,并购置了面包车一部,孩子从事了旅游运输,年家庭收入达7000元。常东村搬迁户的青壮劳力基本上都被安置在孟庄、常村两镇工业区各企业打工。通过搬迁扶贫,彻底改变了他们祖祖辈辈居住的恶劣环境,解决了行路、吃水、上学、就医难,为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迈向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辉县市搬迁扶贫的主要作法
搬迁扶贫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事关搬迁户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辉县市围绕“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总目标,积极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农户参与、市场调剂的路子,确保了搬迁扶贫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划定搬迁区域,锁定搬迁对象。辉县市通过调查论证,确定由政府引导搬迁的主要是三类区域:一是环境恶劣,资源贫乏,难以稳定解决温饱和持续发展的深山区;二是居住分散,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资大,利用率很低的边远山区;三是自然灾害频发,已威胁农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地区。辉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对这三类区域提出了具体条件,明确了需要整体搬迁的村、组、自然村及具体农户。逐户核实,全市确定将2441户,8397贫困人口纳入搬迁扶贫对象。扶贫部门对这些农户都逐户登记建卡,录入微机,实际信息网络化管理,搬迁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
(二)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户搬迁。辉县市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决定,扶贫搬迁规划区的农户在本市内搬迁安置的,政府解决全部公共设施建设,并按人平不低于3000元补助搬迁安置费; 放开户籍管理制度,对搬迁村民户口,随到随批。搬迁户原居住地房产及经济林、责任田、自留山经营权保留,原享受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不变。子女入学就近安排,享受与当地群众同等待遇。宅基地优惠办理有关手续,免交基础设施有关费用。从事经商办企业的,按有关政策实行税费减免。对新上种、养、加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贷款。
(三)整合各方力量,筹集搬迁资金。实施搬迁扶贫,关键是资金。在辉县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扶贫、计划、财政、农行、信用联社等部门,想方设法,确保资金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尽可能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二是协调农行、信用联社积极支持搬迁扶贫。三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支援搬迁扶贫开发。四是引导搬迁村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加大资金自筹份额。五是市财政要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保证搬迁工程顺利进行。
(四)坚持因地制宜,多种方式安置。人往那里搬,是决定搬迁成功与否的关键。辉县市山区扶贫搬迁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自然村就近相对集中。即将一个行政村分散的几个自然村合并到所在行政村,由所在行政村统一规划安置,搬迁不离村。户口、土地双保留。如上八里镇西坡村、回龙村。二是零搬整安。既由安置地政府组织,结合新农村建设或农业综合开发,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建房,统一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将一个行政村的若干个自然村、或将几个行政村的若干个自然村的部分独居、散居户分别搬迁,整体安置在一起。搬迁出乡不出县,原宅基地、责任田、自留山地不动,户口不再保留。如张村乡黄道水、宰河、流河等部分村民搬迁到长村镇的长东村。
三、辉县市搬迁扶贫的几点启示
(一)扶贫搬迁离不开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扶贫搬迁一靠政策、二靠资金,舍此寸步难行。2005年辉县市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比较顺利,主要得益于辉县市扶贫搬迁领导小组认真地贯彻落实了上级的扶贫搬迁政策,在协调搬迁资金中得到了上级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扶贫搬迁离不开安置地干部群众大力配合。搬迁安置的基础是土地,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情况下,调整安置所需土地,得到的只是较少的补偿。可以说安置地干部群众为实施搬迁扶贫项目做出了较大的牺牲,对扶贫工作给予了最大的理解与支持。
(三)扶贫搬迁项目的成功实施是社会各届通力合作的结果。搬迁优惠政策的落实靠的是相关单位的配合,没有通力合作,优惠政策就难以落实。因此,在实施扶贫搬迁项目中必须十分注重相关单位的协调,把搬迁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好坏的标准。
(四)扶贫搬迁必须本着群众自觉自愿的原则。扶贫搬迁财政扶贫资金量小、搬迁任务重,主要用做补助性质,搬迁的大部分资金还要靠群众自筹。只有群众有热情,愿意搬,搬迁工作才能顺利、圆满完成。2004年由于搬迁户热情高、干劲足,圆满完成搬迁任务,受到省、市、县的好评;2005年辉县市沙窑乡水磨村由于受到山体滑坡的威胁,辉县市政府决定利用扶贫资金对该村实施扶贫搬迁,由于扶贫资金量小,难以满足当地居民的要求,经过多方协调未果,使扶贫搬迁计划受到了影响。
搬迁扶贫工程是一项爱民、惠民工程,深受广大深山区贫困人口的拥护和肯定。为了进一步加大扶贫搬迁的力度,辉县市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已经组织人员对需要搬迁的贫困户进行了登记造册,现在正在组织人员对已经搬迁的贫困户建档立卡。2006年扶贫搬迁规划也已经上报省办。
王小平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