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艺平熊西庆
新农开办(2006)号 签发人:
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农业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贴息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筛选推荐,于2006年11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一个项目及相关材料报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
附件:河南省农业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贴息项目的通知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农业 综合开发 项目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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