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7-09-26 17:22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37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辉县市积极采取贴息贷款、资金整合、以奖代补等三项措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辉县市委、市政府决定2007年由市财政拿出600万元贴息协调贷款6000万元,支持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其中安排5000万元贷款用于发展畜牧养殖业,重点扶持发展养牛、养羊和草鸡生产。新建标准化养牛小区7个,发展养牛8000头,其中奶牛2000头,发展5000只以上草鸡养殖场(户)5个。安排1000万元贷款新发展食用菌大棚6000个,规模达到16000座,建成豫北最大的食用菌生产基地。
  二是实行资金整合,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年初辉县市政府召开了整合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关于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实行整合的工作意见》,整合各级、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要求各单位及时、准确把握政策信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在安排项目计划中,对规划的164个中心村、5个产业聚集区和45个示范村进行倾斜。优先安排、重点支持、集中捆绑、集中投放。据初步评估,今年投入新农村建设各类资金可达3亿元以上,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280余个。
  三是实行“以奖代补”,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农村各项基础设施,促进农村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辉县市政府制定了《辉县市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意见》,市财政安排新农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150万元,乡镇财政按1∶1配套,共计300万元。按照“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对各示范村实行以奖代补,旨在鼓励先进,调动农村和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
 
 
  200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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