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农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性任务。结合新乡实际,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建设‘三位一体’统筹规划、一并推进”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并构划了“中心城市—县城—乡镇—产业聚集区—中心村”城乡一体化的空间布局架构。这是加快新乡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新乡在中原城市群中率先崛起战略的现实选择,完全符合新乡实际,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新乡市农办是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制订政策、谋划全局、综合协调涉农工作等重要职责,同时还承担着农业产业化、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移民安置等专项工作任务。近两年,市农办工作职能不断加强,又相继承担了县域经济办公室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任务,直接把市农办推向了协调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第一线。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不仅是市农办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的具体体现,而且也是在新形势下,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规律,不断创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必然要求。从农办工作职能和作用出发,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能在制定政策、搞好规划、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等方面,及时主动介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和方向,起到积极作用,还可以与县域经济发展相互融合促进,统筹谋划布局,形成紧密的互动关系。同时,首先从市农办自身做起,利用农办掌握的业务工作,可以整合为具有一定力量的手段和资源,按照构筑农村人口、产业、生产要素聚集载体的要求,支持中心村、示范村和产业聚集区发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创造性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把支持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农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农办的综合协调职能,深入参与,主动谋划,积极创新,引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建设“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同步发展,不断增添发展活力,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跟进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协调行动,调整工作布局,整合项目资金资源,不断增强对中心村、示范村和产业聚集区支持,通过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口、产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合理布局,构筑以新乡都市区为带动、县城和产业聚集区为支撑、中心村为基础的新的发展架构,为今后一个时期新乡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留足空间。
(二)主要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增长43.6%。
——高标准建成100个新农村示范村,60%的村达到村庄整治标准,70%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60%。
——实现27.8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成1.3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任务;培训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5万人,95%以上实现稳定就业。
——培育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亿元以上龙头企业30家,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0家,力争使全市40%以上的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完成土地综合治理面积56.4万亩;项目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新增1500元。
——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库区1.65万人移民安置任务;完成77.6公里干渠附属物清障工作。
——维护税费改革成果和农民利益,确保减轻农民负担不反弹。
三、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协调组织工作。认真履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特色和实现形式,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和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建设之间内在联系,主动为领导当好参谋,引导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制定政策,优化环境,完善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社会资源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的政策体系,激励引导广大农民以建设主体身份积极主动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三大规划”、“四件实事”、“七大体系”、“九大惠民设施建设”工作的推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结对帮建”活动,推动全市“一县一镇百村”建设率先起步,高标准发展。强化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绩效工作督查考核,在全市形成部门有任务、领导有责任、工作有压力、争先有荣誉的工作氛围,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努力推进县域经济工作。一是按照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强县富民两大目标,推动实施招商引资和项目双带动战略,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聚集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努力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二是及时总结经验,特别要剖析案例,认真总结晋位升级突出的县(市)经验,拉高标杆,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形成竞相争先的态势。三是搞好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适应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确立县域经济发展新的思路,研究制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乡都市区建设统筹布局、整体推进的政策措施,找到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和着力点,推动县域经济在更高层面、更宽领域发展。
(三)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重点围绕中心村和示范村,突出优势和特色、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一村一品”活动,帮助发展一批优质高效种、养殖基地和农产品加工项目,为中心村和示范村提供产业支撑。按照“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引导新良、金粒、长远、金鑫、大北农、飘安、宏力、华星、华豫等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村企共建”活动,采用扩散产品、建立基地、联营办厂等方式,加大对中心村、示范村的产业支持,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活力。推动产业聚集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和条件,促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优势产业化龙头企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更好地搭建起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平台。
(四)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工作重点向中心村和示范村摆放,引导中心村和示范村,依托优势产业和产品,组织农民走合作发展的道路,并帮助做好建章立制、登记注册、规范发展、依法管理、维护成员利益等工作,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创立新的经营机制和组织形式,培育壮大可靠的产业基础。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平台,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搞好对农民的科技、流通、信息、培训等服务。今后3-5年内,帮助80%左右的中心村和示范村因地制宜建立起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广大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组织化程度,并培育起一批规范化程度比较高的合作组织,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在全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要求,选择一些人口比较集中、脱贫条件相对较好的贫困村规划为中心村,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村,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在扶贫项目、资金、培训经费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帮助发展生产,培植产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使其尽快成为扶贫工作的示范领路村。二是调整和完善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移民搬迁村要向产业聚集区靠拢,保证移民有可靠的就业门路;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移民搬迁要向中心村和示范村集中,为移民创造一个宽裕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创新移民工作思路和途径。三是组织市、县有关部门,开展对贫困地区的联县驻村帮扶活动,加快扶贫整村推进工作进度,让更多的贫困村尽快跟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六)进一步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封丘县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打造我市粮食生产核心区,稳定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基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谋划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实现农业综合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对接,使开发项目资金投向尽可能向项目区内规划的中心村和示范村倾斜,支持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的新机制,激发农业内部的内生活力和动力,调动农民加大自身投入,改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七)抓好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和完善移民安置规划,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要把移民居民点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过于分散、交通不便、环境闭塞的移民安置居民点进行优化合并,确定一批设施较完善、环境条件较好的移民村作为重点村和中心村,在政策上给予倾斜照顾,按较高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形成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聚集优势,带动移民生产生活尽快赶上当地的发展水平,推进移民工作融入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
(八)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按照程序,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自愿筹资筹劳,积极参与农村公益性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民负担检查和案件处理力度,防止一些地方巧立名目,乱开口子,“三乱”抬头。健全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支持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市农办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真正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上农办工作的中心位置,作为农办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注精力,服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结合农办各项具体工作,统一调度,科学安排,整合各种资源,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倾斜。各口各科室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统筹整体工作安排,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形成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落实责任目标,健全保障机制。一是由机关办公室负责,成立督导小组,建立完善农办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各口各科室要认真制订年度计划,确立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和实施措施,由农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纳入农办目标管理体系。三是要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办法、各项工作实行每季上报、年中小结,年底统一检查验收。平时,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动态跟踪,及时进行督促催办,促进纳入考核目标体系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奖惩激励机制,要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农办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工作成绩和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工作评定的重要标准,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工作差的进行批评并责成及时改进,充分调动机关全体人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
(三)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开拓创新。要充分认识农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更好地发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指导协调作用。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势的发展变化,制订好有关政策措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培育典型,加强示范引导,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树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谋大事,办好事,千方百计为广大农民排忧解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要跳出传统农村、农业、农民的圈子,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去思考推进,积极破除现行体制性障碍和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努力协调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基础,以创新和改革为动力,不断开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