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7-08-31 11:57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0
 
(2006年4月21日,新发〔2006〕7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实施“构建我市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构筑特色鲜明的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发展框架和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战略的现实选择,对实现新乡在中原城市群中率先崛起具有重大意义。“十一五”时期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建设三位一体统筹规划,一并推进,构筑农村人口、产业、生产要素聚集的载体,逐步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聚集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六新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培育新产业;以农民增收为根本,建设新生活;以素质工程为依托,培养新农民;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先导,倡导新风尚;以乡村整治改造为抓手,塑造新风貌;以创建平安和谐乡村为目标,健全乡村治理新机制)。
  二、指导原则
  ——突出生产发展,强化产业支撑。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发挥优势,找准突破口,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经济支撑。
  ——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财力支持,建立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引导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
  ——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之中,通盘谋划全市发展。按照城乡一体化新农村空间布局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以规划引领建设。遵循发展规律,近期目标与远景规划相结合,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消除制度性障碍,打破城乡分割和政策壁垒,整合使用城乡资源,发挥强大的体制政策和资源合力,使更多的农民感受公共财政的阳光、共享改革发展的实惠。
  ——试点示范,分类指导。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着力规划建设一批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建设试点。要依据客观条件,找准工作切入点,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1、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实现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科学谋划城乡统筹的产业布局,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作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优质粮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国家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优质种子繁育基地和沿黄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加快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重点抓好黄河滩区绿色奶业养殖带和环城近郊奶源基地、沿黄绿色养殖带、京广铁路沿线优质生猪和畜禽养殖带建设、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小区;加快各类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太行山前林果带和各类高效农业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培育名牌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依托省农科院(原阳)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新乡农业科技推广园区。2010年,全面建成国家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建成高效农业示范区60个,各类养殖小区达到500个,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300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  加快发展县域工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培育壮大能源电力、生物医药、环保电池、化纤纺织、食品加工、林浆造纸、汽车配件、机械装备、新型建材、医用卫材等县域经济支柱和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发展;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依托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实现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加快发展劳务经济,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农民培训和劳务输出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拓宽农民外部增收渠道。2010年劳务输出达到100万人。积极发展农村流通服务业。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重点建设新乡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原阳大米、辉县药材、封丘金银花等专业批发市场。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它各类投资主体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大力发展旅游业,打造特色旅游品牌,规范旅游市场,增强旅游综合服务能力。2007年实现村村有便民超市,2010年建成20个特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实现城乡人居环境一体化。按照基础设施先行的要求,统筹谋划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加快城乡一体的交通公路网、公交服务网、供水排污网、有线电视网、电信通讯网、信息传播网和环卫设施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推进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城乡对接和共享,着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重点解决好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生产生活问题,改善基础设施,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十一五”期间,着力办好“四件实事”: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广播电视、解决近100万人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提高沼气入户率。建设“九大惠民设施”:每个县(市)建立一所职业教育中心、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便民服务中心、每个村建设一个党员活动室(村民议事中心)、一个文化大院、一个便民超市、一个卫生室、一个党员远程教育室、一个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络、一个通信“三通”(通电话、通光缆、通宽带)工程。对于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37个产业聚集区以及规划的中心村,要在落实上述政策的基础上,整合政府资源予以重点支持,着力完善道路、电力、信息、供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八大功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功能和层次,促进产业、人口、生产要素聚集。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以村镇规划建设为龙头,以村庄整治为突破口,以“四清五改一建”(清垃圾、清路障、清污泥、清广告,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气池)工程为切入点,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逐步实现“五化一配套”(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农村新社区建设目标。同时,根据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规划和实施好“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改造,把“城中村”直接改造建设成为城市新社区。2007年全面完成乡村道路村村通工程,2010年高标准建设100个新农村示范村,60%的村达到村庄整治标准,70%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以沼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60%。
  3、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实现社会进步一体化。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加快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全面向农村延伸和覆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整合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到2010年全市累计培训农民100万人次以上。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城镇(社区)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县中心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中心村(社区)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实现优势医疗资源共享。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水平。繁荣发展城乡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文化娱乐、图书阅览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到2010年实现县(市、区)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农户、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传统美德,接受现代文明,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实现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4、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实现社会保障一体化。建立城乡统一的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体系,逐步让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拓宽城乡就业渠道。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对接收本地农村劳动力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给予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加快构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灾民救助体系,加快乡村养老院建设。逐步建立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范围,2010年参保率达到95%以上。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整村推进,改善老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对缺乏生存条件的山区独散居户3600户1.3万人实施易地扶贫。
  5、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一体化。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基本形成城乡生态环境融合互补、经济社会与生态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农村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强化水源保护,限制过度开采地下水,搞好重点河道水污染处理,保证城乡用水安全。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营造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新乡,着力打造延津林业产业化县和沿黄生态林带、黄河故道生态林带、太行山生态林带及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
  四、主要措施
  1、健全城乡规划建设体系,发挥规划先导作用。要按照“规划中心村,抓好示范村,控制一般村”的建设思路和“政府引导扶持、群众自主选择,规划适度超前、建设稳步推进”的建设原则,以及“集体统一建、群众自己建、招商开发建”的建设方式,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建设工作。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当前要着力编制好新农村建设 三个规划”:体现城乡一体的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要与都市区建设规划相衔接,以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产业聚集区为核心,科学规划,形成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的聚集;依据最终实现城市化,确定长期保留的中心村,形成“中心城市新乡市—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产业聚集区—中心村”的城乡一体化的空间布局架构。同时要科学确定其功能定位,编制好产业布局、人口布局等详规。没有纳入城乡一体规划的村,也要明确控制性建设意见。体现现代文明的乡村住宅社区规划。按照农村住宅社区的要求和适应小康社会生活的标准,以城市规划设计的理念,进行村庄住宅社区的规划,包括上下水、垃圾污水处理、节能环保等问题,防止农村无序盖房,乱占耕地。凡没有进行村镇规划的村一律冻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体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建设规划。规划要体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内容。加强规划管理。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和执法体系,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市要规划到镇,县要规划到村,实施城乡规划全覆盖。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产业聚集区所覆盖农村要形成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的聚集。中心村只规划住宅,不规划产业,逐步建设成为人居环境优美的农村新社区。村庄规划还要突出地方特色和乡村特色。市里将出台村镇规划实施意见,并负责免费向农民提供住宅图样。2006年6月份以前,各县(市、区)、乡镇要完成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12月底,要完成住宅社区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等详细规划,形成全市完整的规划网络。2007年6月底以前,中心村要完成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
  2、深化城乡配套改革,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步伐,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土地依法流转机制,推进农村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认真研究解决农村土地整理、宅基地异地置换、 一户多宅”、空置住宅、闲置宅基地以及“空心村”问题,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充分发挥重点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促进部门工作重心向农村延伸,强化农村各项社会服务。深化城乡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
  3、整合城乡各类资金,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要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规划编制和纳入总体规划内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协调职能部门围绕新农村建设安排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政府资源向新农村建设倾斜的政策体系,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饮水、行路、就医等方面的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实行以奖代补、以物代资等办法,激励和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建设家园。善于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到农村设厂办企业,加快农村产业开发,活跃农村经济,同时要借力发展,吸引更多的外来项目资金落户新乡,共同推进新乡城乡一体化建设。
  4、完善城乡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着力完善“七大体系”:即农村教育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农民培训与劳务输出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农村社会管理体系,通过城乡一体的完整的政策体系,推进产业、人口、生产要素的聚集。对纳入规划的村实行政策、资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户籍管理、建房补助、宅基管理等政策,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水平与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农民向产业聚集区、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未纳入规划的村要实行宅基地控制,凡民房拆旧建新的农户,原则上要教育引导到小城镇和中心村居住;凡不到中心村居住的,只能在原址上限制性建设,一律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
  5、实行分类指导,突出示范带动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市委、市政府集中力量重点抓好新乡县和卫辉市唐庄镇新农村建设,新乡县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县,唐庄镇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整体推进。同时,在全市选择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予以重点扶持,高标准建设。县(市、区)也要优先确定一部分试点村摸索经验、示范带动。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的要求,经济实力较强的村镇,要高标准的率先推进新农村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培育新农民、建设新村庄上。经济条件一般的村镇,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上。经济条件较差的村镇,优先解决农民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新农村建设的立足点放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上,积极培育新产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逐步加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投入。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各级党委、政府务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真正把认识统一到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决策上来,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为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与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一套班子、两套人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办,负责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综合协调与督促指导。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要与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整体推进,工作各有侧重,强调协调合作,有序推进工作。
  2、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正确处理好急与缓的关系。既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创造条件加快推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又要尊重规律,立足于可持续发展,不搞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增加农民负担。要正确处理好远与近的关系。既要着眼长远目标,统筹兼顾,搞好整体规划,又要立足当前,制定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既要量力而行,不搞过度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又要尽力而为,积极组织实施一批影响长远的重点项目。要正确处理好尊重群众意愿和政府引导的关系。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引导作用,对一些落后的生活习俗和不符合长远发展的利益诉求,要从群众长久利益出发,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敢于触及矛盾,敢于解决问题,大胆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方式方法。
  3、强化基层,夯实基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五个一”工程(即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领导班子、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创业氛围、一套好的扶持政策)和“三级联创”活动,加快实施“村干部大学生计划”,发挥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作用,提高基层干部加快发展的能力、执行政策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以“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的农村、社区自治工作,促进村民自治活动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依法治市,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围绕建设“平安新乡”,着力打造“平安乡村”,构建和谐社会。
  4、营造氛围,形成合力。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组织动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和中央、省驻新单位开展“结对帮建”活动,并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指导和参与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和力量配置,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大战略中去,努力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格局。
  5、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把新农村建设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和责任体系,落实各部门责任,明确考核办法,严格激励奖惩,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市直单位结对帮建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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