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4日,新发〔2006〕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主题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我们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二、切实贯彻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无论是支农范围,还是投入力度都大于往年。贯彻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精神,关键在于确保各项支农政策落到实处。近两年,我市采取分解任务办实事的做法,行之有效,今年仍继续坚持。经研究,已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责任分解(附件1)细化到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并确定了今年拟办的实事(附件2)。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具体业务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对所承办的实事,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县(市、区)要依照市里的办法和措施,结合各自的情况,把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同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协调衔接,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分级分层抓好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把拟办实事纳入目标管理,加强效能监察,强化激励奖惩,确保拟办实事落到实处,办出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三农”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上来,要把落实政策办实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分工具体、责任明确、落实到位。要建立严格的考核督查机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支农合力,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